根据《阜宁县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企业简介及岗位
(一)招聘企业简介
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为县属一档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承担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管网工程建设施工及城市资产投资经营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年龄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4日之间出生),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阜宁县国有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阜宁县国资办出台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1.报名方式
报名釆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5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阜宁县人社局410室;联系人:胡永兵;联系电话:0515—87386412。
(二)报名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阜宁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http://www.cdgdc.edu.cn);⑤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和承诺书(报名现场填写);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当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证明);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査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釆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法律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和“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岗位三类,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为报名点。
3.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姓名致电报名电话查询笔试分数。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含同分者)。
2.资格审查、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査、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釆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通告由阜宁县国资办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阜宁县国资办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515-68222915,阜宁县人社局:0515-87386412
招聘监督电话:0515-69917062
附件1:阜宁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阜宁县国有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