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勤务警务辅助
● 计划招聘人数
1、男性12人
2、女性3人
●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能力;
3、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
公安宣传
● 计划招聘人数
1、男性3人
2、女性2人
● 任职要求
1、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
2、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掌握Powerpoint办公软件;
3、会使用拍摄器材,有一定的美术功底,能够操作常用后期图形图像、音视频编辑软件(如PS、GoldWave、AE、Edius等);
4、热爱新媒体,熟悉网络采编常识,喜欢网络语言并能熟练运用,有较强的信息采编整合和创作能力。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专业目录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公安宣传岗位聘用如有空缺,职位计划调剂至勤务警务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截止2021年1月31日);
3、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公安宣传岗位要掌握Powerpoint办公软件等相关技能;
4、身心健康,无纹身、口吃、白癜风等,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至百度网盘下载《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完备后,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个人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形成压缩包(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310609633@qq.com提交。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18时。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初审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具体名单以及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告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笔试
勤务警务辅助岗位笔试采取电脑答题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安宣传岗位笔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作品发表情况,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电脑答题方式,时间120分钟,占90分;作品发表情况占10分,当场提交发表作品。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组织体能测评。共设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等3个必参加项目,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有二项以上达标者即为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进入下一环节。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3"4以内,1000米跑4'45"以内,纵跳摸高(男子组)265厘米以上;10米×4往返跑(女子组)14"4以内,800米跑4'46"以内,纵跳摸高(女子组)230厘米以上。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携带《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以上材料在参加体能测评时带至现场提交。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岗位性别要求,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在阜宁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需满三年,签订合同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月薪35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后),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保证聘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应聘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5-87324088
联系人
黄警官 电话18352038015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7324019
本公告由阜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阜宁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
阜宁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