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从事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含教育、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参加选调人员通过考察后,具体工作岗位须服从人事部门安排。
二、选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 正股级及以下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县党政楼509房间,联系电话87238214)。
2.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请在本通告附件中下载;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3.资格审核
县政府办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列为进入下一选调程序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职位适应能力,合格分数线60分。
选调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选调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纪律,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87238214。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87261432;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69917088。
附件: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