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五类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根据《关于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工作的通知》(阜人社〔2023〕40号)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全县共开发102个公益性岗位(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安置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阜宁籍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五类困难人员。
二、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工资18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按照每小时18元的小时工资标准给付,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按月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相关村(居)委会报名。
附件:阜宁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五类困难人员)开发汇总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