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阜宁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及4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征召计划
本次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32名,其中战斗员24名,驾驶员8名;消防文员4名,其中宣传岗位2名,执法监督岗位2名。
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情况
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4600元/月(含五险),转正后工资待遇为11万元/年/人(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费等)。
(二)实行等级晋升制度,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实行职务晋升制度,可以晋升为副班长、班长、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等职务并享受相应职务补贴。
(三)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同时享受补休假、婚丧假、产护假、工伤假、病假、事假等权利,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五)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优惠政策。
(六)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学历提升、技术培训、入党团等待遇。
二、消防文员
(一)消防文员工资情况
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含五险),转正后工资待遇为7.5万元/年/人(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费等)。
(二)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三)实行上下班双休制的休息模式,同时享受补休假、婚丧假、产护假、工伤假、病假、事假等权利,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四)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优惠政策。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30周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能合格,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3、具有体育特长或文艺特长的;
4、具有起吊、举高、牵引等大型车辆驾驶和车辆维修资质的;具有绳索、水域、地震、山岳、车辆等救援资质的;具备其他消防队所需专业特长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者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二、消防文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22至35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三)具有大专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执法监督岗位需协助日常监督执法,要求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有驾驶经验者优先);宣传岗位需协助外出宣传培训,要求善于沟通,具备课件制作和一定的写作能力(有视频剪辑制作,熟练掌握PS、AE、Edius(Pr)等图像、视频处理软件能力者优先)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者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消防文员的情形。
招录流程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阜宁县哈尔滨路1001号)。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份1份。
5、征召岗位相关证书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胡康松18262425991、陈海成13137827763
微信号:13137827763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体能和心理测试环节,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员技能测试;消防文员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三)政治考核: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按照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心理及驾驶员技能测试,消防文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情况,评定进入体格检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可凭体检收据报销体检费用。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开展。
公示和录用
(一)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应服从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调度。
办理手续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前,由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进行为期3个月的统一集中培训;消防文员转正前,由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为期3个月的统一集中培训;在培训中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予以淘汰,考核达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3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征召提示
此次征召工作由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