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人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8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全部进编。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在医学院校组织专场招聘会,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9:00-12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initPage.action?pid=NTIyNDk=&
或扫描通告末页左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注册必须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考生填写信息前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图片必须为清晰的有效证书、证件原件照片。
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8:00-16:00
(2)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3.联系方式
江苏省阜宁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7208168
15298552000(纪老师) 13401736911(沈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1) 每位考生选择一个相应岗位报考。(2)报名人员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提供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生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核: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4.本次公开招聘中,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进入面试的网报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手机短信提醒为准,复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生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由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20日,考试地点设在兰州大学(城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其中网报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占70%)和面试(占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面试前,由县卫健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直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10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同时,按照我县相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92179
附件1:县直医学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表(定)
附件2: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报名表(定)
附件3: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